在我们从新闻或者旁人听来的信息中,关于幼童儿童遭性侵猥亵的事件常有发生每每看到发生的此类事件,作为母亲都有身心俱裂的感觉。周围有许多朋友都已经为人父母,在生孩子之前,不乏大大咧咧,凡事大而化之的家伙。可是,等到有了孩子之后,他们甚至不愿意打开任何关于儿童遭遇的负面新闻,其中的一个说:有了孩子之后,看不了这个。
我不是立法者,也不是执法者。在如何处置罪犯的问题上,我没有发言权。不过,我有一个小故事想分享给所有的父母。
今天下午,我去朋友家做客。那是一个极为友善的中产阶级社区,每家人都认识每家人,孩子们经常跑到别人家里去玩,高兴了就留下来蹭饭。在我朋友家,我遇见了一个小访客,7岁的一个小姑娘,姑且把她叫做线条吧。
线条姑娘刚刚开始换牙,两颗门牙已经掉了,但是并不耽误她快乐地吹口哨,在院子里的树荫下玩狗,和我们这些喝茶的大人聊天。她父母晚上要去做客,于是她就高高兴兴跑到我朋友家来玩,同时惦记着我朋友妈妈做的美味晚餐。
吃饭之前,她坐在我对面,小小地叹了一口气说:“唉,要是能吃一根老冰棍就好了。”我问她说附近有没有小超市,她说旁边就有,可惜家里人都出去了,她拿不出她存在家里的一块钱存款,也就买不了冰棍吃。
我给了她十块钱,让她自己去买一根冰棍。我朋友阻止了我,说是快吃饭了,不要给孩子吃零食,说着把钱拿还给了我。于是,我们就去吃晚饭。
晚饭过后,我和朋友坐在院子里闲聊。线条又跑过来问我:“叔叔,你猜我今天忘记了什么?”我茫然不知,线条笑眯眯地回答我:“我把一块钱忘记在家里了呀。”恍然大悟,赞叹不已之下,我再次拿出十块钱给她,让她去买她念念不忘必有回想的老冰棍。
线条买完冰棍回来,把剩下的9块钱还我,开开心心啃着冰棍。不一会儿,她妈妈回家,隔着篱笆把她给叫走了。又过了一会儿,线条怏怏不乐地回来,递给了我一块钱,告诉我说:“我妈妈让我把钱还你。”我说这是我请你的,不需要还了。线条面色阴郁地摇了摇头,转身走了。
这时候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做了错事。
陌生的叔叔给小朋友买零食的钱,这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我不应该直接给她一块钱。线条才七岁,但是和所有的小姑娘一样,聪慧而早熟,能够察言观色,在一院子人里找出最有可能为她埋单的肉头(可能我比较面善,还是看起来比较傻?)。这件事情本身是不对的。
今天,线条遇见的是胖叔叔,他给了一块钱之后,继续喝茶聊天。明天,线条遇见一位怪叔叔呢?他给了一块钱之后,不喝茶不聊天呢?
所以,我当时的应该直接拒绝线条,告诉她说,不可以问陌生人要钱买零食,也不可以让陌生人请她吃零食。如果我社会责任感再高一点的话,我应该请她帮忙把朋友家的花园浇一遍水,然后给她一块钱作为工作的酬劳。并且告诉她说,在这个社会上,想要得到钱没问题,想拿钱买东西也没问题,但是必须要付出自己的劳动,不可以不劳而获。
我想,如果当时我是这么处理,她的妈妈也不会有多大的意见。因为,这毕竟是线条的工资。附带问一句:她妈妈因此可以去告我雇佣童工么?
而在线条妈妈的一方,我觉得她作为母亲也有不尽责的地方。小孩子嘴馋,爱吃零食,这是儿童天性。贪嘴是坏毛病,但是严厉的禁止并不是一种好方法。所有的坏毛病里,都隐藏了旺盛的欲望,而引导欲望到正确的方向上去,可以成就许多事情。
在我看来,较为合理的方式是给贪嘴留一条出路。想吃零食是不是,那在家里打工好了,洗碗给一毛钱,遛狗给5毛钱。孩子总有一个安全稳妥的路径,可以得到钱去满足欲望,明白世上没有白得来的东西。而且,就我被驯养的经验,用自己劳动换来的零食,味道要比平常更好一些。一旦家长把这条路径完全关闭,那就等于说是给予了各种怪叔叔以机会。欲望是个坑,总得找东西填,越是难填,也就越是难忘。
我不知道大家是否明白我的意思?法律和警察都是篱笆,拦不住所有的恶狗。但是,作为成人如果我们可以教会孩子自律,告诉他们什么是规则,想办法引导他们的欲望到合适的方向上去,这可能让孩子们远避恶狗。和短时间的愤怒相比,长时间的教育和潜移默化更为重要。如果不能射杀所有的恶狗,起码我们可以让孩子避开那些怪物。你们觉得呢?
我再也不直接给小朋友钱了!我再也不直接给小朋友钱了!!我再也不直接给小朋友钱了!!!
各位父母们从上面的这则小故事里,您得到了怎么样的启发?一元钱是很小的事情,但是折射出的问题确是我们做父母的应该警惕的。也许会有人觉得这是小题大做,当然孩子各不相同,也不一定因此而发生什么问题,只是如果小的细节可以保护孩子,我想我愿意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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