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各地教育部门也纷纷出台相应政策,对重点校和重点班下达“封杀令”。这些规定果真能做到令行禁止吗?
虽然法律已有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也有具体要求,但不少地方在具体操作中仍然乔装打扮,偷梁换柱,办起了所谓的“示范校”、“实验班”、“特长班”等等,重点校、重点班实际上是“名亡实存”。对此,教育界人士指出,要把新《义务教育法》落到实处,必须防止重点校、重点班翻牌和“整容”。
重点校、重点班改头换面
前几天,武汉市汉口的一所中学初一新生报到,家长们发现,奥赛获奖的学生全分在了中间两个班。家长们纷纷议论,这不就是变相分快慢班吗?于是,许多家长找到校方,纷纷要求为孩子调班,但学校领导并不承认分班的做法,解释说:所有的班级都是一样的师资、一样的教学设备,不存在所谓快慢班。家长们大发感慨:明知学校分了快慢班,却又抓不到把柄,取消重点班谈何容易!
北京市的一些著名中学,仍有按成绩对初一新生进行分班的做法,还有一些学校新办了英语等各种“实验班”。有的中学还在办初、高中六年一贯制实验班,以分数来选拔学生,实际就是换汤不换药的重点班。
据了解,目前许多地方都存在这种现象:一些所谓的重点校、重点班,经过改头换面,乔装打扮,摇身一变,竟成了“示范校”、“实验校”、“实验班”、“电教班”、“特长班”,翻牌现象五花八门,大有“乱花渐欲迷人眼”之势。
形成有原因存在有惯性
划分重点校、重点班的做法,有其历史原因和时代特点。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胡平平介绍说,我国的重点学校制度始于上世纪50年代初,目的是集中力量办好一批重点校,通过层层选拔尖子生,为国家建设培养和输送人才,这是由当时的社会发展特点决定的。改革开放以后,基础教育阶段延续了这种做法,各级政府设置重点校和重点班,把公立学校分成三六九等,在教育经费、生源、师资等方面向重点学校倾斜,通过竞争、筛选、淘汰的机制,培养少数尖子人才,“名牌学校”和“薄弱学校”就是这样被人为制造出来的。
专家认为,就目前的教育改革和发展现实来说,重点校、重点班的做法已不可取了。但由于它们存在已久,所以,目前一下子取消重点,操作起来肯定有一定难度。还有一种原因是:教育的均衡发展一般是“填谷”而不是“削峰”,虽然可以把教育资源包括优秀师资等更多地向薄弱学校倾斜,但事实上,教育优质校依然会在一定时期内存在因为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家长对名校的认可度仍然很高而教育行政部门也不会不重视它们,让政府部门完全取消对这些学校的特殊政策和优惠措施,并不是一件很现实的事。所以说,取消重点校、重点班,决非一日之功。
教育界人士分析说,在法律明确规定和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要求出台之后,重点校、重点班不可能再明目张胆地出现,但也不可能马上消失,出现翻牌现象并不奇怪。
缓解对重点的过度关注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教育界人士指出,在依法治教的过程中,依法实施教育督导不容忽视教育督导机构不能成为摆设,应切实负起责任来,对重点校和重点班现象依法督导,决不能手软。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张昆名说,在落实《义务教育法》的过程中,不仅要落实管理责任、经费责任,还要落实法律责任。在取消重点校、重点班时,法律应当赋予有关部门一定的权力教育督导部门应当承担起依法督导的重任,运用法律武器来保障教育的均衡发展。
在教育界人士看来,取消重点校、重点班,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不仅需要转变观念,不再人为地制造和扩大公办学校之间的差距,而且要在对学校的评价观念、标准和机制等方面,加强对社会、学校和家长的引导。
北京可持续发展教育协会会长史根东博士指出,要进一步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提倡以公平、创新、特色和可持续发展作为学校的重要评价标准,而不单纯以升学率论优劣、以分数论英雄。如果新的评价标准与体系建立起来,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家长、学生因对重点校、重点班过度关注而造成的压力。这一点,对于营造取消重点校、重点班的良好社会环境起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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